唐俏儿长睫飞闪,雪肌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。
“你怎么知道,我穿36码的鞋?”
沈惊觉仍是一副矜贵冷面相,“看起来很小,猜的。”
唐俏儿裹在拖鞋里的莹白小脚发窘地微蜷,冷冷地嘲弄了句:“男人,眼睛和手总有一个在耍流氓的路上。”
沈惊觉:“…………”
他深谙自己,没说实话。
他之所以知道唐俏儿的鞋码,是因为他将她留在观潮庄园里,所有的东西都像探宝一样仔细摸索了一遍。
于是,他知道了她喜欢像个小仓鼠一样,没事在家里屯零食,在那些零食里巧克力占了大多数;
她常用的香水是SergeLutens的LafilledeBelin,以前他就隐约闻过,只觉那辛辣冷冽的味道并不适合她。如今看来,是他大错特错,这满身荆棘,孤傲娇艳的香气,就是为她而生的;
他知道了她穿36码的鞋,那一双双小白鞋到现在还干干净净地摆在鞋架上,就像她随时都会回来一样。
那天,她失望地说他从来没有了解过她。
所以他想用这种方式,重新开始了解她。
……
两个小时的车程,他们几乎再没交流。
法拉利驶入观潮庄园,稳稳停在大门前。
沈惊觉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,随即颀长的身形探向唐俏儿。
啪——!
唐俏儿就知道他还会不老实,骤然用手臂抵住他的身形,眼底透出冰冷的排斥,“不用你,我自己来。”
结果,咔嚓一声——
沈惊觉已趁她不备,长臂环过她平坦的小腹,指尖摁开了她的安全带。
“不用谢了。”
她美眸微瞠,这人怎么动作这么快!她完全没意识到!
早前,她就听四哥说过,曾在军校时他组装一把手枪需要十秒,但沈惊觉只需要八秒。手速令人叹为观止。
骗过她的眼,不要太容易。
沈惊觉与唐俏儿堂而皇之走进沈家大门,消息以光速在佣人中传遍。